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以及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社会稳定大局,大力加强北海法治建设,及时启动“十三五”北海法治建设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普治并举,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基本遵循,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持续开展好宪法宣誓日活动,提高全民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3、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突出宣传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4、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二、以“六五”普法总结表彰为契机,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5、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提请市人大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认真筹备和组织召开全市第九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各县区、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立足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积极谋划和推进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6、做好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宣传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在全市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集中宣传活动,形成“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浓厚氛围,掀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高潮。
三、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引领,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7、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制定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构建大普法格局。继续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扬帆前行’知识讲座”“北海法治文化讲坛”“双百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大宣讲基层行”为平台,组织开展综合性学法讲座和学法报告活动。
8、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逐步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中、小学法治教育专册辅助教材、读本,在考试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培育校园法治文化,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
9、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特别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实行全覆盖。开展法治园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服务企业平台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较好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使企业在发展中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
10、抓好农(渔)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治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进乡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对新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对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11、抓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并充分发挥作用。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继续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完善绩效考评项目,建立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建设。
12、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县区、本部门确定的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专项活动。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3、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责任主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思路,精心设计具有鲜明的法治特色,体现一定的群众性、艺术性、服务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主题活动方案,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海岛、进渔船等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4、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发动和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轻骑队”、普法讲师团成员、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真正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教育和引导全民自觉学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15、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和公交、轮船、旅客列车、民航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移动电视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五、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
16、建立健全“北海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根据自治区、北海市《法治意见》以及《责任分工通知》要求,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按照《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工作标准》和《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考评办法》的要求,深化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法治建设成效进行考评和专项督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和评比表彰项目。
17、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落实责任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层次、多元化调处化解新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到关注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度,纳入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团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律师担任党委、人大、政协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加强顾问律师的选拨、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参与决策监督的水平。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机制,拓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力争年内覆盖率达到50%。
18、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社区)农民(居民)守法户”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以信息、传媒为阵地,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
19、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和新型媒体阵地。发挥大众传媒和新型媒体普法的优势,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网络、微博、微信、QQ群、微电影等新型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更多地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建立健全法治文化阵地。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巩固法治公园、广场、长廊、橱窗等传统法治宣传阵地,加大法治公园、广场建设力度,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场馆、文化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加大财政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支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利用方言、民歌、戏曲等地方民间文化元素,推出一批具有北海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市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以建机制、抓队伍为保障,打牢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工程
22、加强北海法治机制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3、加强北海法治工作保障。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北海法治基础设施建设。
24、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5、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逐步下放基层在人员选录和装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落实法治工作人员,从优待警,关心基层法治干部。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
点击查看:2016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事项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