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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第一本临时用地许可证
浏览次数:6735 发表时间:2016-04-06 11:10
3月18日,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完成第一宗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临时建设市场的审批,核发了第一本临时用地许可证,标志着该项审批工作正式开启。
今年2月,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临时用地审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临时建设市场操作规范,开启了对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探索之路。第一本临时用地许可证的颁发,意味着多年的零星闲置集体建设用地被充分利用起来。据悉,该临时农贸市场建设,有效的解决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就业,极大方便了附近居民,达到惠农利民的目的,为精准扶贫开辟了新路。
今后,申请临时用地审批需满足四个条件:申请宗地必须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经规委会批准,有相关的批准文书;临时建设项目必须有立项批文,且经村委、镇、区政府逐级批准;申请使用的土地时限不超过两年,期满继续使用的,重新办理手续。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