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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林广宇同志人民监督员资格的通告
浏览次数:17885 发表时间:2016-04-20 00:00
因林广宇同志工作变动,已到海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林广宇同志不适合继续任职,现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
北海市司法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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