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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开展依法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工作
   浏览次数:14008   发表时间:2016-05-10 09:3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盐行业管理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食盐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北海市于201511月至20161月为期3个月,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治理制贩假盐行动攻坚战,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专项行动成效明显,食盐工作安全可控。

我市原盐生产企业原有竹林、北暮、榄子根三个盐场。但北暮和榄子根盐场经改制重组后,不再具有原盐生产资格,而每年还非法生产海生原盐直接流入市场。竹林盐场现为中盐北海碘盐中心原料盐供应基地,由于生产工区实行承包经营,管理难度大,部分原盐直接流入市场。这些假私盐严重导致北海贩假私盐活动泛滥。

为提高联合执法人员的盐政执法专业知识,市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工信委和海城区政府召开了真假盐辨别业务培训会,由北海盐务局执法人员认真讲解盐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涉盐案件查处注意事项及目前假盐、私盐在市场上的流通状况,并展示实物,介绍真假盐辨别方法,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人员近100人参加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同市委宣传部,制定宣传方案,切实加强各部门、媒体的联动和信息互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及手机微信平台,加大对执法过程及成效的宣传报道。20161月,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治理假盐私盐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的通告》,《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刊登,北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北海广播电台持续播放,同时印刷2000份,由一县三区检查组人员到城郊结合部、乡镇农村、盐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张贴和发放。

在开展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期间。工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盐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特别是市工商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和疾控中心等部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为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保障。市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到一县三区督查5次、检查食盐市场28次。一县三区也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海城区重点检查辖区学校食堂、食盐零售点、农贸市场零散摊点、晒鱼场和食品加工用盐场所;银海区重点检查旅游景点的餐饮饭店用盐情况;铁山港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用盐情况;合浦县深入乡镇和盐场周边农村多次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廉州镇、山口镇、公馆镇、闸口镇、白沙镇、沙田镇,浦北县小江镇、张黄镇等沿海原盐产区、盐场承包工区周边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在这次整治活动累计行动次数405次,出动盐政执法人员446人次,其他人员1399人次,执法车辆549台次,发放宣传资料 49256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150条。检查食盐零售经营户5078户次,食品加工用盐2027户次,其他用盐户(餐饮饭店、学校饭堂)1004家,工业盐用户33家。查办涉盐案件76件,查获涉案盐品178.11吨(其中假冒食盐169.83吨),查获假冒盐包装袋284个,捣毁私盐窝点2个,盐政处罚79人,立案7起,有力地震慑了制贩假盐私盐违法行为。

为了确保食盐市场有序供应,盐业部门根据一县三区人口分布、经济总量和交通道路状况,严格按照“分类扩点、全面覆盖、物流支撑、方便客户”的原则,采取分片包干、任务到点、责任到人的办法,将北海辖区划分为12个盐品配送区域,采取定时定量定线路或定时定线多点配送的方式进行配送,销售网络实现了县城及近郊全覆盖。在乡镇农村,凡是愿意销售合格盐品的零售店都负责配送到位,终端网络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确保了食盐市场的有序供应。

           

            供稿:北海市工信委政策法规科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