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5家,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足10人,全市成立了 6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5个法律援助受理点,375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建成以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团体)工作站(受理点)以及农村(社区)联系点四级工作机构为架构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2015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78件,解答来电来访咨询5621人次 。共为受援困难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406万元。
二、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力量薄弱
目前,我市现有的弱势群体数量庞大,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5年12月底的数据:城镇低保户17.6944万人\次,农村特困人口56.5837万人\次,残疾人47919人,还有广大的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这都是我们要面对的法律援助对象,而我市目前现有法律援助机构5家,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足10人,特别是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一身兼数职,人员力量显著薄弱,在案件指派及管理上难度很大。
(二)律师办案热情不高,阻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都由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来承办,我市虽然有律师事务所28家,律师226名,但我们的援助案件补贴较低,与区内其它地市相差较大,如柳州市民事案件1500元,刑事案件800 ,桂林市民事案件1500元,刑事案件1000 ,而目前我市民事案件1000元,刑事案件800 ,因此,很多资深律师不愿承办这类案件,困惑着我们难以应对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已远远不能满足给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
(三)法律援助知晓率低,特别是乡镇、村(居委会)存在死角
由于经费有限,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援助还没有达到人人知晓的状况,还有部分社会群体、经济困难群众不知道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的受援人是通过上访才了解到有法律援助这一无偿的法律服务。由于不了解法律援助,导致部分群众在维权时走了弯路,付出不必要的费用,错过了法律援助最佳介入时机,维权困难加大,甚至难以维权。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总体上是好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律师、工作人员较少进行培训,导致其业务不太熟悉、有个别律师责任感不够强,主要表现在:个别律师解答咨询时不够认真、解答不够细心、规范,办理案件时不认真负责,办案草率应付,特别是新取得律师执照的律师,未能及时进行培训,很多法律援助业务不够熟悉,影响了办案质量。二是资深律师办案热情不高,很多案件只能指派新律师办理,办案质量和水平一般,影响办案质量。
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对策
(一)建议由政府用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招聘一批业务精良的法援援助志愿者充实法律援助队伍,特别是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充实法律援助人员。
(二)对于律师办案补贴过低问题,建议市级财政要逐年适当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及时调整补贴标准,促使律师提高办案热情。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开展深化平安北海建设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专项活动大规模的开展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乡镇的宣传力度,依托各司法所工作站、村(居委)法律援助联系点大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北海市司法局 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