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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工作简报 第一期
   浏览次数:10431   发表时间:2016-06-30 10:08
 

我市首次荣获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613日,笔者从市依法治市办获悉,中宣部、司法部日前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北海市被评为“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是自“一五”普法以来,我市首次获此殊荣。

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普法惠泽民生、普法推动发展、普法确保稳定、普法促进和谐的思路,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增强城乡居民法治观念,提升党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北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拓展渠道、创新载体,采取有力举措,在经费预算、队伍建设、机制完善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使“法律六进”等普法工作得以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通过树立普法“新思维”,让法治理念在党员领导干部群体中入心入脑。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先后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学法联系点5个,县区级领导干部学法联系点25个,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引领全市人民学法用法。

通过组建普法“新团队”,最大限度地让法律人才资源在普法一线发出光和热。整合优势资源,在各领域、各层级,选拔了一批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普法人才充实到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和普法“轻骑队”等团队中。全市有256支法治宣传教育“轻骑队”和300余支法治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常年活跃在全市普法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创立普法“新机制”,把普法工作“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变被动学法为主动普法。2012年开始,我市出台《北海市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办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绩效考评指标,此举有效推进了北海法治宣传教育和“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有力推进了法治北海建设。

通过开辟普法“新窗口”,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法治宣传的触角得到极大延伸拓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服务网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平台六中心”向基层下沉,向社会公众开放,形成普惠、均等、便捷、广覆盖、可持续的格局,使普法的窗口真正实现与城乡群众的“零距离”。

通过构筑普法“新阵地”,使各类普法宣传的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53月,我市还成为全区继柳州、南宁之后第三个开通普法微博、微信、微报、微视、微电影等“五微”平台的城市。先后利用网络、手机终端等新兴媒体发送普法信息50余万条。建立了15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学校,推动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以课堂教育为主阵地,把法律知识教育作为中小学必修内容列入学校教学计划,青少年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主动宣传法律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

实现普法经费“新增长”,使普法经费投入标准的保障工作迈入机制化轨道。“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将普法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高标准的经费保障。按照市区人口人均0.5元,共43万给予了高标准的保障,比“五五”普法期间每年增加了35万元,增长了5倍,并随着常住人口的变化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市辖所有县区普法专项经费均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区每年的普法专项经费均在10万元以上,“六五”普法来,我市两级财政共投入普法经费2218万元。

“六五”普法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谋求普法“新成效”,使北海法治宣传教育的步伐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全市城乡160多万人口,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4%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管人员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先后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城市,海城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区,合浦县、铁山港区被评为全国先进法治县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合浦烟楼等三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了解,广西有3个城市获得“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其余两个城市分别为桂林和崇左。我市的合浦县获得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金忠楚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北海市司法局   蔡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