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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康司法所宣传《乡村清洁条例》力求实现无盲区
浏览次数:13350 发表时间:2016-07-20 09:58
自7月1日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清洁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清洁条例》的知晓率,大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近日,合浦县司法局石康镇司法所在广泛开展《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周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的契机,精心组织2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了《乡村清洁条例》,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无死角、无盲区的工作目标,并为该条例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学习过程中,石康镇司法所所长周桂松向到会的社区服刑人员详细地讲解了《乡村清洁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阐述了公民在维护乡村环境卫生、爱护乡村清洁保障设施、遵守乡村清洁行为规范等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深入分析了违反该条例中禁止性规范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并真诚劝诫服刑人员好好学习,努力改造,争当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积极融入社会生活,为“清洁乡村,美丽家乡”出一份力。
会后,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乡村清洁条例》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积极参与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主动配合村委及社区广泛开展清洁活动,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合格公民。
( 合浦县司法局 马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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