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多方协调和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长达15年之久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得以解决,压在范女士心头的巨石终于着地。 2000年8月20日,范女士到合浦县辖区内一家医疗机构作剖腹产手术。医方根据其病情,选择在硬外麻下行剖宫手术,术中发现胎盘植入子宫肌层并穿透子宫浆膜层而采取相应措施时致术中大出血。为挽救患者生命,医方行子宫次全切手术,手术过程损伤膀胱,同时行膀胱修补手术。8月30日,范女士因无钱继续治疗,在未愈情形下要求医方中断医治并出院。此后,范女士经常小便失禁、尿漏频繁。时至2013年,范女士曾先后到市、县级综合性医疗技术较高的机构接受治疗时,才获知其病情与当年的剖腹产手术有因果关系,并认为是由医方的过错所致。据此,范女士与原医疗机构就调处工作曾多次协商但未果,并于2014年6月5日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该案历时过久,证据资料流失较多,不仅取证难、鉴定难,而且对诉讼主体的认定和诉讼时效的定性以及医方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存在着许多争议(2000年剖腹产手术病历所记录的姓名与现行原告不符)。合浦县人民法院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积极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精神,在充分调处证据、准确查明事实的条件下,依法延期审理了此案,并于2015年11月29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可是,当事人范女士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仅支持误工损失赔偿表示不服,并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由于范女士长期身体不适,既要求医问药,又无法正常工作,故经济状况十分困难。万般无奈之下,范女士于2016年1月20日向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迅速指派梁树权律师为其提供诉讼代理服务。梁树权律师接受指派任务后,及时联系受援人范女士,详细询问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前因后果,对案情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法律分析,并与之签订了委托代理(辩护)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在确定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方向后,梁树权律师仔细查阅了医方病历、司法鉴定、一审判决文书等相关资料,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积极调研证据资料,准确锁定争议焦点,及时准备诉讼文书,严格履行律师职能,主动帮助受援人慎密完成上诉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今年3月18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按二审程序公开审理了该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梁树权律师在法庭上紧紧围绕争议焦点,结合事实证据灵活施援,并在诉求陈述、庭审调查、相互质证、争议辩论等环节中,提出了充分有力的辩护意见,为二审法院作出公证判决起到了积极作用。最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维持一审判决的基础上,酌情支持了范女士提出的术后寻医治疗的医疗费和购买尿不湿等卫生用品费用,重新调整了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分担比例,并作出了终审判决。至此,该案在梁树权律师的帮助下,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范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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