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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陷囧途 海城区法援来相助
来源:海城区司法局   作者:冒永丽 罗长胜   浏览次数:11890   发表时间:2016-09-24 00:00
日前,笔者从东街司法所获悉,受援人陈某在海城区第二法律服务所陈王朗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不仅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而且还按法律规定获得了因雇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赔偿的二倍工资差额等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1月17日,被一家中医诊所以不正当理由违法解雇的陈某来到东街司法所寻求帮助,旨在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向东家(用人单位)追讨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当天值班律师陈王朗(任职于海城区第二法律服务所)在认真听取陈某的诉求后,还深入了解了劳动者的入职离职时间、所任职务、工资待遇、有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以及能证明劳动关系、实际工资发放等基本情况,建议经济困难的陈某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来解决欠薪难题。陈某遂向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工作人员审核陈某提交的材料后,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予以受理并指派陈王朗律师承办此案。 陈王朗律师接手该案件后,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备齐所需证据材料并迅速起草仲裁申请书,帮助受援人陈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与此同时,陈王朗律师反复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尝试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可是,双方当事人据理力争,均无退步的意愿。调解无果后,为证明收集证据材料的客观、真实与有效性,陈王朗律师耐心说服了受援人的一位同事出庭作证,为解决本案争议焦点提供了可靠的保证。2016年3月1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裁决用人单位向陈某如数发放所拖欠的工资,同时支付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约2万元,并责令用人单位为陈某补缴应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至此,该起劳动纠纷案在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承办律师的帮助下,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