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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环保局推行“四项举措”,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浏览次数:6810   发表时间:2016-08-24 09:42
 

近日,北海市环保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行四项有效举措,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简政放权。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的通知》,北海市环保局将轻污染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市(县)区属地管理,便于办事群众就近申报办理。

二是提速减负。对市级权限内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市局直接受理,并对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承诺审批办结时限缩短至法定办结时限的30%50%;取消征求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水土保持、海洋核准等4项审批事项的前置事项;精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表和应急预案等规范化管理材料等3项申报材料。

三是跟踪督办。2016年,北海市环保局清理出来并上报区环保厅备案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97个,对列入该名单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完善备案一批、整改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办。

四是强化监管。加强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对环保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检查频次,并通过与司法联动执法,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审批办 叶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