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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开展县区建立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督察工作推进全市法治文化建设
   作者:金忠楚 廖迪   浏览次数:7949   发表时间:2017-08-24 11:34

    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法建办副主任章冰(右一)带队组成的督察组,在铁山港区小马头村法治文化小广场进行督察。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法治宣传科科长、市法建办副主任金忠楚(左二)对正在报建中的合浦县廉州法治文化广场提建议。

为推进北海法治文化建设,根据市“四定”重点工作任务和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16日至18日对县区建立村(社区)法治文化小公园(广场)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对县区建立村(社区)法治文化小公园(广场)进行了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解答、吸取县区对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到村(社区)小公园(广场)现场办公。此次督察,发现县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县区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本地区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七五”普法、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创城等整体规划中,同县区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县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部门职责明确。各县区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宣传、文化、广电、新闻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县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是基层村(社区)一级法治小公园(广场)整体开建,初具规模。全市342个村和84个社区整合建立文体广场等资源,均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普法课堂,成立了法治文艺宣传队。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各县区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督察组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法治建设办副主任章冰同志针对进一步推进北海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创新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要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二是创新品牌,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活力。要不断拓展普法渠道和载体,发挥县区优势,在巩固、深化和创新品牌上下功夫求实效,将法治文化广场打造成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三是创新载体,增强法治文化建设效能。要因地制宜在村(社区)地域范围设置和注入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相融的法治文化设施和元素,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力。

据了解,我市现有市一级法治文化园(市中山公园法治文化园)1个,上规模档次的基层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小公园(广场)1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