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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化解意外的供电纠纷
来源:海城区司法局 作者:陈王朗 浏览次数:112787 发表时间:2017-11-29 00:00
11月24日,北海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将补偿金交到了金某某的手中,一起持续二年多的触电财产和人身伤害纠纷终于在海城区东街某社区和铁山港区营盘镇某村委人民调解员的联动调解下得到有效化解。
村民金某某申请人民调解时称:在2012年农村电网改造时,供电部门在他家安装了供电设备。但是,2015年7月13日,所安装的电表发生线路短路现象,直接导致自行车被烧毁和其手部被电流击伤。其认为事故产生的原因是供电部门没有安装断电保险装置,因此要求北海供电部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后续医疗费等损失。北海供电部门认为:电路改造安装是符合规范的,且电表内有保险装置,电表内发生的事故责任不应由供电部门承担,因此申请人所要求的赔偿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基于用户金某某经济困难,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可给予适当补偿。
当地村委的人民调解员陈主任多次到金某某家中宣传《电力法》,获得了金某某的信任。最终,纠纷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同时供电部门还承诺,进一步提升村民供电服务水平,免除其新开户安置费用。申请人金某某对人民调解工作和供电部门的热情服务表示满意。至此,一起时长两年多的供电纠纷在人民调解员和供电企业同心协力调解下到得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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