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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编办“三举”优化公安机构设置
来源:北海市编办 浏览次数:11090 发表时间:2018-01-05 15:14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提高我市公安队伍战斗力,市编办按照“做精机关、做专警种、做强基层”的原则,对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进行调整,通过整合职能、优化机构设置推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一是做精机关,优化机关自身服务机构。撤销治安警察支队等7个支队的法制大队,其职能调整由法制支队承担。撤销刑事侦查支队等2个支队的政工科,其职能由市公安局政治部承担。将情报支队重特大事件预警防控大队、行动大队整合为情报支队第一大队,将信息数据监测大队、视频侦控大队整合为情报支队第二大队,统筹使用侦察监测力量。设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教育、训练和管理,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素质和形象。二是做精警种,强化专业案件侦察队伍建设。在刑事侦查支队增设网络案件侦查海城大队、银海大队、铁山港大队,加强网络案件侦办力量。将刑事侦查支队城北责任区大队并入刑事侦查支队城西责任区大队,将刑事侦查支队城中责任区大队并入刑事侦查支队城东责任区大队,统筹使用刑事侦察办案力量。将科技信息化科(信息中心)更名为科技信息化支队,强化其职能。三是做强基层,加强基层公安分局建设。根据自治区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顺利接管北海机场公安分局。将刑事侦查支队网络案件侦查海城大队、银海大队、铁山港大队分别划由辖区公安分局管理。在海城分局、银海分局、铁山港分局分别增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加强经济犯罪案件侦办能力。将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第六大队由巡逻警察支队管理分别划转至海城分局和银海分局管理,加强市区巡逻防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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