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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顺应改革要求 着眼满足执法需要
来源:北海市编办   作者:庞作艺   浏览次数:6328   发表时间:2018-04-13 08:08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抓好《方案》精神贯彻落实,统筹配置我市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编办早筹划、早启动,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

2004年,我市被自治区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城市。我市按照统一谋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和方法,推进了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每个部门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在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实行属地管理增加执法机构的情况下,市直执法机构由改革前的49个减少为现在25个,精简率达到49%。虽然我市实行部门综合执法后,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但部分领域仍然存在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执法队伍“头重脚轻”和“看得见得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问题。因此,破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执法,以整合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理顺执法权责、创新执法机制、构建监管平台、完善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加快建立简约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我市加快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开放城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