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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16951   发表时间:2019-02-01 18:21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8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视察北海的重要讲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持续推进“五个扎实”,深入实施“四大会战”,奋力舞起“四个龙头”,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特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节点,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中央、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海经济发展战略等,针对我市集中反映的征地拆迁、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教育、就业、扶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禁毒、旅游、金融、消防等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大力推进“法德共建”。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北海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市民公约、志愿服务以及各类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生活化,生活法律化。

二、凸显重点普法对象,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6.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建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北法建办〔2017〕89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把学法档案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管理,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学院的必修内容,将法治知识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内容。指导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7.打牢青少年法律素质基础。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级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活动,利用法治副校长、“七五”普法讲师团、青年普法志愿者等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设法治讲座,定期安排学生和家长进行普法教育,散发法治宣传材料等,深化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8.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特别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实行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有关社团体组织服务企业平台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较好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使企业在发展中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9.抓好农(渔)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强化农(渔)民和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工作,以多种形式和全方面地开展农(渔)民和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进乡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针对流动人口实行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机制。认真组织对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10.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县区、本部门确定的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专项活动。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11.健全“北海法治”建设责任机制。出台《北海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按照《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工作标准》和《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考评办法》(办发〔201538号)的要求,深化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要将法治城市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开展创建活动。

12.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全国、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建设市级示范点,建立一批市、县区领导干部联系村(社区)联系点,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基层法治宣传不断深入。

13.扎实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根据《北海市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对法治建设成效进行考评和专项督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稳定和服务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配合开展打击防范盗窃、诈骗、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以及信访投诉、征地拆迁等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宽普法教育渠道

14. 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方案,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海岛、进渔船等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5.开展及时、精准、普惠法治宣传。综合利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村(社区)一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反馈信息,及时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信息、法治需求信息等分析研判,为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提供可靠依据。

16.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北海电视台、北海日报》《北海法治》和“北海普法网”“北海司法行政网”等媒体,积极宣传北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办好“北海法治”普法微信公众号、“北海普法微博,加强市、县(区)普法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办发〔201738号),推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力争市、县(区)各打造1-2个媒体公益普法品牌栏目。

17.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建立典型案例库,推动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认真组织中期检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

18.召开北海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顺利实施。

19.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要求,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做好动员发动工作举办“五”普法中期检查培训活动。各县区各部门从5月份开始组织自查。6-8月份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县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及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并形成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总结报告迎接全国和自治区“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20.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按照全国、自治区统一部署,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推荐申报全国、自治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按上级有关要求对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六、强化普法宣传保障,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21.全面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办发〔201726号)(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督导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继续推进全市北海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项目,探索建立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22.加强队伍建设。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契机,推动各级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把普法办“机关化”管理职能向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七五”普法骨干业务培训

23.抓好装备保障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装备配备工作。逐步下放基层在装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推进北海法治建设。

 

 

 

 

 

 

 

 

 

 

 

 

 

 

 

 

附件

 

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清单

 

1.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召开北海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3.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北海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北海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

4.对县区、社区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开展县区和全市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查;

6.举办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和“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7.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