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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今日施行 擅采海砂可处20万以下罚款
来源:北海日报   浏览次数:85147   发表时间:2018-11-01 10:53

10月30日,在银滩镇下村,来自银滩管委会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向集中在村委的众多村民宣讲 《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知识要点,使他们知晓使用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车螺等行为给海洋生态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影响以及可能触犯刑法带来的危害。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十分拥护政府严厉打击使用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的行为,并希望借助此次 《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的施行,进一步震慑那些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海滩。



据悉,2017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的金字招牌,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于20177月印发并组织实施了《关于推进生态立市的行动方案》。

2018年719日 《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经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93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111日起施行。

《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总结了北海市沿海沙滩多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其他沿海城市先进的管理理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定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永续发展”的保护原则。设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具体管理、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并特别设定了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涠洲岛旅游区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具有沿海沙滩管理职责的机构的管理职权。

同时,结合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的实际,针对沿海沙滩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保护范围、管理体制、外来海洋物种的管控、分类保护、建筑后退线等,均做出了可操作性规定。


收缴非法捕捞工具


《条例》还对系列严重影响沿海沙滩保护管理常见的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如禁止使用高压水枪采捕海产品等。在法律责任部分,对条例相关的禁止性条款,严格依据上位法设定了相应的罚则,例如擅自开采海砂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挖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保证《条例》能够行得通、管得住,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