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74508 发表时间:2017-08-21 00:00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
市辖县(区)司法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审核工作定于2017年3月至6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属审核之列。
二、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提交如下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1)
2、《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材料送市司法局审核,并由市司法局基层科保留、存档。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2)
2、《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三、年审工作程序
今年的年度审核工作继续采取网上审核方式,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工作者自行登录广西基层法律服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180.140.243.136:8080/或从广西基层司法网首页链接进入)录入相关年检信息;县(区)司法局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工作者上报的年检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核通过,然后提交市局审核。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在审核前将应提交的纸质材料交到县(区)司法局,由县(区)司法局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1)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2)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市司法局签署意见。对暂缓注册和不予注册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并把执业证收缴后分别交市司法局基层科保存。市局审核通过后,县(区)司法局将通过审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证、需缴纳的会费上交市局基层科。
四、年审要求
(一)年度审核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执业人员履行管理职能、掌握执业情况的一项常规审核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时参加年审。同时,各县(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开展基层法律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整顿活动,重视群众投诉和社会意见建议,对不再适合执业的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予以清理,维护基层法律服务的声誉和现象。年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司法局请于8月中旬前将整顿情况书面上报市局基层科。
(二)请各县(区)司法局请于5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审核工作,并将收缴的会费汇入北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海新安支行,账号:20707301040004440,户名:北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联系人:吴燕东 联系电话:0779-3156582
联系人:杨小小 联系电话:0779-3156579
附件: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审核登记表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审核登记表
北海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审核登记表
审核机关: 审核年度:
申请审核机构名称
执业证号
机
构
情
况
设立日期
设置区域
组织形式
执业场所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有无业务接待站(点)
地 址
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原因
是否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日期
奖惩情况
本所受过何种奖励
奖励事由
本所受过何种处罚
处罚事由
本所是否正被查处
查处事由
本所上年度审核结果
执
业
人
员
情
况
执业人数
专职 人/兼职 人
比上年度增减 人
人员资料
姓 名
性 别
年龄
学历
执业证号
专职/兼职
年度考核
参加培训情况
奖惩情况
奖 励
人
种类
事由
行政处罚
人
种类
事由
所内处分
人
种类
事由
正被查处
人
事由
业
务
情
况
受 理 业 务 项 目
承办数量
比上年度增减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家
家 %
诉讼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件(未结 件)
件 %
经济诉讼代理
件(未结 件)
件 %
行政诉讼代理
件(未结 件)
件 %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件(未结 件)
件 %
主持调解纠纷
件(未结 件)
件 %
协助办理公证
件
件 %
见证
件
件 %
解答法律咨询
人次
人次 %
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份
份 %
提供法律援助
件
件 %
其他业务
件
件 %
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工作日
工作日 %
财
务
情
况
业务收入总额
元
比上年度增减
元 %
支出
工资 元
业务 元
设备 元
其他 元
年末净资产
元
比上年度增减
元 %
装备情况
办公用房
㎡
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
微机等设施
财务管理形式
自收自支/全额管理/额定定项补助
审
核
提
交
材
料
目
录
序号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本所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主任(签名): (所章) 年 月 日
住所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该所年度审核意见
负责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县级
司法
局审
核意
见
负责人: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登记
管理
机关
审核
意见
负责人: 登记管理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度
审核
结果
(注:如暂缓通过年度审核请注明原因和整改要求) 经办人:
备
注
说
明
此表填报一式两份。经审核通过年检后,此表并入该所原设立登记档案,一份存登记(年检)机关,一份存该所住所地县级司法局。
附件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审核登记表
审核机关: 审核年度:
审核申请人姓名
执业证号
申
请
人
情
况
性 别
年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专 业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居所地址
执业机构
电 话
邮编
何时执业
执业方式
专职/兼职
参加培训情况
在本所年度考核结果
上年度注册结果
申
请
人
年
度
执
业
情
况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家
见证
件
诉讼
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件
解答法律咨询
人次
经济诉讼代理
件
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份
行政诉讼代理
件
提供法律援助
件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件
其他业务
件
主持调解纠纷
件
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工作日
协助办理公证
件
年度业务收费总额
元
申请人年度奖惩情况
受过何种奖励
事由
受过何种行政处罚
事由
受过何种所内处分
事由
申请人有无右列情形
1.违反执业纪律或有关管理规定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或本所查处(事由)
2.人犯罪嫌疑正被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事由)
3.采用弄虚作假手段企图骗取通过年度注册
4.因患病或其他原因已连续停止执业6个月(事由)
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审核申请人上年度执业情况和个人总结
审核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基层
法律
服务
所对
申请
人年
度审
核意
见
主任(签名): 鉴定机构(章) 年 月 日
县
级
司
法
局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地
级
司
法
局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 注册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度
审
核
结
果
(注:如暂缓通过年度审核请注明原因和整改要求) 经办人:
备
注
说
明
此表填报一式三份。申请人经审核被准予年度注册后,此表并入申请人原执业登记档案,分别存登记(注册)机关、地级司法局和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司法局。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