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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分批举办工伤保险政策培训
   浏览次数:7437   发表时间:2014-09-23 11:20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619日下发《北海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北政办〔2014107号)后,市人社局抓紧各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方面在北海日报、北海电台、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宣传北海市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一方面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为了使本系统经办人员熟练掌握该项业务和全系统工作人员熟知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及提高市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20147月,分批举办了工伤保险政策解释和操作规程业务全免费培训,并提供学习资料。至729日,培训结束,共培训包括县区在内的社保系统工作人员75名,市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103个,工作人员110名。市社保经办机构7月份已开始办理国家机关、事业(参公)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申报业务,要求市、区有关单位在8月底前统一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申报手续。合浦县的有关单位按合浦县的安排办理。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在培训时强调: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