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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外来民工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法援科   作者:罗长胜    浏览次数:11609   发表时间:2016-06-07 00:00
近日,从安徽宁国市来北海务工的陈明(化名),在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到7万元的伤病赔偿款,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崎岖的索赔之路,在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的为外来民工撑起一片蓝天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变得平坦而顺畅。 2015年7月1日,陈明在某建筑工程公司位于世纪大道的施工现场作业时,不慎从2.8米高空处坠落,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事故造成陈明右侧额颞顶枕部急性硬膜外血肿;脑疝形成;右额颞顶部颅骨骨折;颅底骨折;右颞顶部头皮挫裂伤。50多天的住院治疗期间,工程分包方与直接用工管理人伊某(以下简称:第三人)为陈明垫付了6万多元的全部医药费。由于出院后仍需康复治疗,陈明多次与建筑工程公司和第三人商议赔偿事宜,因对赔偿标的分歧较大,对法律责任承担等问题存有异议,无法达成协商意向。无奈之下,陈明于2016年3月29日向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接到申请材料后,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京园律师事务所北海分所的刘贵达律师承办此案。刘贵达律师详细了解了该案的来龙去脉之后,与受援人陈明及时办理了委托手续并确定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方向。由于受援人陈明2015年6月28日受聘至7月1日事发共计工作4天时间,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极其有限,刘贵达律师则通过实地考察、走访调查和听取证人证言等方式,及时调取和补全了证据材料,认真撰写了诉讼文书,并确定了某建筑工程公司和第三人伊某为相关责任人。在刘贵达律师的帮助下,受援人陈明提请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被申请人某建筑公司接到仲裁通知后,要求陈某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并愿意协商解决纠纷事宜。 最后,在刘贵达律师的沟通下,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主持了调解工作,并使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共识:被申请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向申请人陈明支付了工伤赔偿款7万元,申请人陈某则向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回了劳动仲裁申请,使双方的劳动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