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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在北海市司法局召开全区部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559 发表时间:2015-09-23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全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听取各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7月7日至8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北海市召开全区部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辛卫红出席会议,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国辉参加8日会议座谈。南宁、柳州等9个地市司法局和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室负责人、西乡塘区、融安县、凭祥市等18个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以及自治区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7日,与会人员参观了北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平台六中心建设,对北海市一平台六中心场所布局、制度建设、功能设置以及在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南宁市、柳州市等9个地市司法局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融安县司法局等15个县(市、区)司法局分别做了经验介绍。
8日上午,会议就《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办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关于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基层司法所岗位设置和人员保障标准的意见》等4个(讨论稿)以及《2015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讨论和征求意见建议,对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措施、建设标准、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进一步作了明确。
赵波厅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保障公民平等享受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是新形势赋予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对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具有保障促进作用。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精神,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提高对中央、自治区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定部署重要意义和司法行政重要责任、重大任务以及重大机遇挑战的认识,切实转变不符合法治要求、传统的司法行政工作观念,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服务方式的观念,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勇于担当,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的瓶颈,建立新机制模式,按照法治精神去管理工作,依法办案,把问题解决在第一线。主动要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来谋划,主动争取政策,研究政策、学习政策,用足用活政策,善于制定标准、完善机制。主动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壮大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队伍。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规范管理。要发扬优良传统,创新拓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特色、有品牌。
全区部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会场
赵波厅长就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部署
赵波厅长详细了解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与会代表参观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平台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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