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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事项公告
   浏览次数:15952   发表时间:2018-09-27 00:00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2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我区放宽地方(指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65个地区)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我区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我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共设3个考区,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合并设置南宁考区,桂林市、柳州市、来宾市、贺州市合并设置桂林考区,贵港市、玉林市、梧州市合并设置贵港考区。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我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我区各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的措施,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应试人员予以配合。 1.实行净考政策,各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文具袋、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时钟和饮用水,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手机、文具、资料、手表、耳环、发卡和饮料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2.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各考区将对每一位进入考点的考生进行身份证验证和人脸识别,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场。同时,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需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因此,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秩序,积极配合检查,依次排队入场。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81号《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五、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事宜,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所辖各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 南宁市 0771-3389106、3860228 柳州市 0772-3866271、2807385 桂林市 0773-2850793 梧州市 0774-3820565 北海市 0779-3156537、3156536 防城港市 0770-2821480 钦州市 0777-2855520、2837193、2857918 贵港市 0775-4555352 玉林市 0775-2908699 百色市 0776-2868098 贺州市 0774-5136560 河池市 0778-2109136 来宾市 0772-4236208 崇左市 0771-7968373、796844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0771-5849236、5849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