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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北海市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作者:莫仪   浏览次数:38011   发表时间:2018-12-06 17:32

12月4日上午,2018年广西“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北海分会场)宣传活动在我市北部湾广场举办。与此同时,停靠在北海国际客运港以“广西普法号”命名的北游16客轮鸣笛,启航涠洲岛。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伦兵,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经华,市政协副主席陈红参加启动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伟章主持启动仪式。李伦兵宣布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当天上午,全市共有65个普法单位在北部湾广场设点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启动仪式后,在北部湾广场上还进行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演出和法治宣传板报展览,吸引了众多市民群众驻足观看。




据悉,此次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从121日至31日止,活动主要以开展法治讲座、媒体法治宣传、“六个一”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形式展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伟大成就。宣传北海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主要成绩,宣传北海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