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海法治 > 行业法治
正文
打印
(市市政管理局)市市政管理局拉开《北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序幕
来源:市市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6892   发表时间:2019-04-26 16:31

为统筹推进2019年北海市立法预备项目《北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切实做好相关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增加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调研报告立法草案质量,近日,市市政管理局调研小组赴一县三区及相关单位进行调研。


4月17日上午,市市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莫永超同志带队赴合浦县开展立法调研。

在合浦调研时,莫永超指出:一是市人大、市政府对绿化立法工作非常重视,绿化立法是我市绿化建设发展必然趋势,目前绿化立法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充分调研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调研任务;二是《北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制定,一要明确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细则,为我市绿化管理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保证;二要明确各绿化管理部门的责任,共同做好我市绿化工作,促进我市绿化发展;三要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规范市民群众行为,让其自觉尊重我们绿化部门的付出,巩固我市绿化成果,减少绿化破坏。三是本次座谈交流,为解决绿化管理问题提出了很多可行性建议,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绿化立法建议,为调研报告的编写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

4月16日,市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显旭带队赴铁山港区开展立法调研。

在铁山港调研的座谈会上,林昌斌副区长关于铁山港区园林绿化工作做了情况介绍,双方参会人员针对铁山港区绿化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绿化立法需求及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刘显旭副局长针对铁山港区绿化建设水平较低、管护难等问题提出了五点建议:1.重视绿化规划建设,强化绿化养护管理;2.完善绿化管护制度,提高管护队伍专业水平;3.严抓矿渣洒漏,保证道路绿化清洁;4.积极主动与市执法局对接学习绿化执法先进做法,可以以《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作为绿化执法依据;5.各相关单位间应积极沟通对接,明确绿化管护责任,共同推进铁山港绿化建设。

在铁山港区市容中心陈剑平的带领下,调研小组成员对铁山港区四号路、七号路、兴港路等道路绿化进行实地考察,刘显旭对其日常管护、优化美化、改造提升提出了指导意见。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中心、市林业种苗站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此次立法调研行动,主要目的是了解各县区内园林和林业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现行法律依据是否满足绿化管理需求,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听取各县区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等单位对《北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制定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