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9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9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视察北海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北海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着力建设“智慧普法”,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时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满意度,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促进北海法治建设。
一、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彰显法治宣传特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举办法治讲坛、讲座和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学习内容,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
3.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节点,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4.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中央、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海经济发展战略等,针对我市集中反映的征地拆迁、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教育、就业、扶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禁毒、旅游、金融、消防等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6.大力推进“法德共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北海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市民公约、志愿服务以及各类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生活化,生活法律化。
二、狠抓重点普法对象,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7.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建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北法建办〔2017〕89号)。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学院的必修内容,将法治知识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内容。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8.打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根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育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细化目标任务,出台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规范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向高层次发展。
9.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抓好企业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将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纳入企业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开展送法进百家民企专项普法行动,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氛围。有计划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10.抓好农(渔)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多种形式和全方面地开展农(渔)民和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进乡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针对流动人口实行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机制。认真组织对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11.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县区、本部门确定的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专项活动。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12.全面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在法治主题公园、广场、中心、纪念馆中遴选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依托新华书店、图书馆、展览馆、社区中心、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等拓展法治宣传功能。
14.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深入挖掘我市民族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开发法治文化产品。开展法治书画、摄影、剧本、故事、公益广告以及法治童谣、原创歌曲、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作品创作和征集,开展线上线下展播、展映,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库,推动共建共享。
15.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依托农村、社区法治文艺宣传队,法治文艺志愿者,积极搭建山歌普法、地方戏曲普法、法治文艺汇演等平台,以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征文、村规民约、法治家训、家风宗训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
16.加强法治文化理论创新。依托重点院校、法学会等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课题研究,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力争形成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四、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17.落实“北海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推进《北海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有效实施。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改进和创新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将法治城市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8.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全国、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农村(社区)守法户等法治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建设,建立一批市、县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在村(社区)中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骨干。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高层次发展。
19.扎实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根据《北海市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对法治建设成效进行考评和专项督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稳定和服务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打击防范盗窃、诈骗、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信访投诉、征地拆迁等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五、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宽普法教育渠道
2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加强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效果评估,推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
21. 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方案,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全面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延伸开展法律进海岛、进渔船等活动。
22.开展及时、精准、普惠法治宣传。综合利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反馈信息,及时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信息、法治需求信息等分析研判,为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提供可靠依据。
23.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北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北海》节目、《北海日报》《北海政法综治》专版、《北海法治》杂志和“北海普法网”等媒体,积极宣传北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办好“北海法治”普法微信公众号、“北海普法”微博,加强市、县(区)普法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北办发〔2017〕38号),推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力争市、县(区)各打造1-2个媒体公益普法品牌栏目。
24.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推进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有机融合。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定期征集遴选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结合热点案(事)件进行普法,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实现以案释法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
六、强化普法宣传保障,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责任
25.强化机构保障。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动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工作,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26.强化队伍保障。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契机,推动各级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把普法办“机关化”管理职能向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对“七五”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
27.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装备配备工作。逐步下放基层在装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推进北海法治建设。
七、开展法律服务“零”距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8.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标准,做到普法内容为群众所需、普法方式为群众喜闻乐见、普法成效由群众评判。为群众想之所想、急之所急,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29.建设“智慧普法”平台,提升普法工作实效。以“北海普法”两微一端为载体,加强全市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扩大人民群众参与普法的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
30.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补齐普法工作短板。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研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补齐普法工作短板。崇尚实干、力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喊空口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附件1
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清单
1.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配合组建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筹备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开展送法进百家民企专项普法活动,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氛围;
4.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评选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
5.开展党章、党规集中宣传活动;
6.举办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和“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附件2
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月度
重点宣传法律责任清单
月份 |
重 要 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 单位 |
3月
|
“两会”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宣传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
“3·8”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市妇联 |
|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消协 |
|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水利局 |
|
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市税务局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市委依法治市办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市科技局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市总工会 市委依法治市办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市残联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自然资源局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市公安局 |
|
7月
|
“7·1”建党节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
“7·1”香港回归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委依法治市办 |
|
8月
|
“8·1”建军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军分区 各人武部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市旅游文体局 |
|
“8·8”海关法治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北海海关 |
|
9月 |
“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市委宣传部 市委依法治市办 |
|
全民国防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
市人防和海防办公室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依法治市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10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市科技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市司法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消防管理部门 |
12月
|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
“12·20”澳门回归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委依法治市办 |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项目,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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