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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以督促改,不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8568   发表时间:2019-08-19 16:26

为加快推进北海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730-85日,市委副秘书长、市整改办主任赵京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整改办主任黄家钦,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整改办主任宋毅一行赴北海市一县三区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督查共分3个组,与县区政府、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就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座谈,调阅了台账资料,实地查看了国家自然保护区、冶炼废渣整治、企业污染治理、施工扬尘治理、入海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群众反复投诉案件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督查,再次重申和强调了北海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提出了难点问题的解决思路,对进度慢、动作小的整改单位进行了督促。市督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精神,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督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倒排工期,限期整改。下一步,市整改办将积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层层陪同与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督查方式,进一步发挥督查效力,提升督查效果,推进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