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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给予廖刚强同志通报批评的通报
浏览次数:5214 发表时间:2007-05-08 09:23
北司发[2007]20号
市辖县(区)司法局、局属各科室、北海市公证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希望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全体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司法 通报批评 通报
抄报:自治区司法厅。
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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