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综治办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海市民政局转发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综治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进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7967 发表时间:2017-01-20 21:06
北司发〔2017〕3号
市辖县(区)司法局、综治办、人民法院、民政局:
现将《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综治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综治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进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桂司通〔2016〕156号)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综治办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海市民政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