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9968 发表时间:2019-05-13 17:54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对外发布本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海市人民政府民事诉讼案件代理应诉。
二、项目内容
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某工程局诉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服务内容包括起草民事答辩状、整理并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出庭应诉等。
案件基本情况可到本局进一步咨询了解。
三、承接单位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
3、担任过市政府法律顾问或者代理过市政府相关诉讼案件,熟悉工程款纠纷法律事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同等条件下价低者得。按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五、服务期限
至本案法院一审裁判终结。
六、双方权利义务和绩效目标
承接方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出庭应诉。
七、公告期限: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6日17:30止,共3天。
有意承接单位请于2019年5月16日17:30前将答辩要点和报价装入密封信封交我局政府法律事务科。
联系人:陈春丽 联系电话:2038530,13307899922
北海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