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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浏览次数:15516 发表时间:2017-10-10 15:49
北海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科(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制科、监察室。
(一)办公室
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机要、会务、综合协调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的外联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60
(二)政治部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保险和计生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及日常考核工作;协助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负责有关本系统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608
(三)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检查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导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73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
监督指导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79
(五)公证律师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受理、审查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设立分所、注销申请事项;受理、审查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执业证书注销申请事项;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70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完善北海市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和经验总结、交流;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咨询服务和管理。
联系电话:0779-3156533
(七)社区矫正工作科(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办公室)
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工作;指导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65
(八)法制科
参与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初审、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北海市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37
(九)监察室
受理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的绩效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779-315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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