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北海市政府部门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北工商函[2018]21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订2018年北海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依法检查、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二、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29家)、公证处(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和司法鉴定所(3家)
三、检查时间和次数
1、检查时间:2018年3月至12月
2、检查比例和频次:
(一)律师事务所。北海市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5%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县(市、区)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二)公证处。北海市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县(区)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超过50%。检查次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一般年内不少于2次。
对镇乡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超过30%。检查次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一般年内不少于2次。
(四)司法鉴定机构。北海市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5%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执法检查有特别规定的,上级机关交办的,或因举报投诉等监督跟踪需要,要依法对有违法违规嫌疑的监督对象开展针对性检查的可以不随机抽查,而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随机检查时,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采取随机摇号、抽签等方式,实现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时,首先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也可以从部分县(区)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原则上,年内对同一法律服务机构的抽查不超过两次。
2、依法按程序检查。行政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检查权,切实履行法定执法职责,必须有执法资格(含委托执法)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检查工作结束应及时出具行政检查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3、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要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勘测记录、现场拍照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属于当场可纠正的,依法责令立即纠正;属于应当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