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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检验检疫局对抵制卫生监督的入境船舶实施警告处罚
   浏览次数:8573   发表时间:2014-06-24 11:22

69日下午16:40时,北海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对一艘越南籍入境船舶“ROYAL FLEET轮进行入境检疫时,在厨房、餐厅等处发现有蜚蠊侵袭。检疫人员按《国境卫生检疫法》第18条的规定进行例行取证,但船上大厨等船员不予配合并驱赶蜚蠊,抵制卫生监督工作。该行为违反了《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06条第4款,检疫人员立即对船长批评教育,船方及时整改,接受检疫人员的督导,全面配合卫生监督工作。

鉴于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109条第3款、第110条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检疫人员对船方实施警告处罚,签发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告知相对人救济权利,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异议。

对于口岸出现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北海检验检疫局一方面加大查验力度予以打击;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高相关船务公司和船员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口岸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