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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29682   发表时间:2016-01-20 10:23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较好推动了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我局一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分工明确,确保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做到用制度做事、管人,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三)加强目录建设。本年度我局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并按照市政务中心的要求,对公开的各项信息及时予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着重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的管理,规范窗口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在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服务。二是在单位利用LED屏滚动公开本单位各项信息,为公众提供透明、公正和便捷服务。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信息发布。1.向市委、市政府信息科报送信息93条;2. 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96条。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都能做到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面推行对外公开,凡涉及机关单位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全面实行对内公开,着力解决公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问题,切实做到重要内容、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且公开不漏项、形式不落空,力度不减弱、问题不规避,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本局工作职能、科室职责,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投诉举报电话;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行政执法;本局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政策法规依据,相关事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本局的人事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本局各项服务承诺事项和工作制度;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新闻媒体、召开会议、板报、文件通知和征求意见箱等。
  2015年,我局在北海市政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政府信息136条,公开内容涉及党务、政务等。宣传板报5期,被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采用信息91条。
  2015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规定要求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了政府信息,并按照市政府和市政务中心的要求对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亦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展,业务量有限,窗口服务职能发挥有限。
  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及更新更及时、常态化。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