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司发〔2017〕62号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公证处、律师协会:
经党组研究决定:
任李红梅同志为北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副科长,免去其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黄镜禧同志为北海市司法局法制科(人民监督员选任科)副科长,免去其北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