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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北发〔2011〕25号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浏览次数:37547   发表时间:2011-10-18 10:13

  

市辖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
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实施“
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党委、
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
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确保北海市“六五”普
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
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坚持领导带头,全社会跟进,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
氛围。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提高我市社会法治化管理
水平,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社会
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119 8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
知》(桂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全面落
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深入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营造良好法
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
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法治理念和社
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净化;法
治文化建设内容更加丰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法治的良好风
气更加深入公民的实际生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
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推进北海跨越发展战略,深入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
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民族区域和基层群众自治
制度,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
务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
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
同对象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
实可行的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率先
垂范作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
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
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据北海实际和特点,把握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
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1.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及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教育。维护宪法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我国的
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政体、路线方针;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
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
度。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公民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
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
律。
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
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
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
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
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国东
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发展以及
西部大开发相关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财税、金融、投资、边防、海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
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
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
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
设。

4.要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
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
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
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库区和贫困地区移民、国有企业
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
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
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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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
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平安北海和
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创建;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
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
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
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
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
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
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
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
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
识,从而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7.要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
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反渎职侵权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
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
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
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廉政法制教
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
操。

8.要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
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及时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新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
要组织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新法律法规,并参
加相关考试,作为年度学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9.要结合北海实际,学习宣传与北海法治环境的现实需求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公安、检察、法院各个时期侦察、公诉、
审判的案件类型及各类案件所占比例,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
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加强学习宣传其他重要法律法规。重视各行各业、各
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地为中
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保证社会和谐稳定,保证经济健康发
展。

(二)法治创建与依法治理

要突出法治创建活动在提高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当中的重要
作用,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减少社会矛盾纠
纷,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总结推广法治城市、法治
县(区)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
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要加
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促进基层
民主法治建设。

要突出抓好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在地方依法治理
方面,要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普法、司法、执法
、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实现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
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加强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学习有关法律,举行听证论证
会、社会公示及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
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制度。要结
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
项整治活动,强化行业内部管理,完善行业制度。在基层依法
治理方面,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
内容,按照基层组织建设“五村两规范”的要求,基层、民政、
综治、司法等部门,要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
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
环节,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公正廉洁
执法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量,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

“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
位”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针对机关、乡
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主
题实践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突出服务科学发展
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
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
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主题实
践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深化“法律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
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主
题实践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法律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
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
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继续做好“12·4”全国法
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学法用法氯围。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文艺宣传,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
法制文化活动。

(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的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紧密
结合起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把领导干部深
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与完善领导
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开拓社会管
理创新的工作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明确学法用法
联系点的目标任务,不断丰富其内涵,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
系点建成学法用法的示范基地。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要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
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 “六五”
普法期间,力求创作一批质量高,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
治文化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
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把法制文化
建设纳入“文化北海”的范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
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三、重点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
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
和农(渔)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重点学习宪法和与本职相关的
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办
事的水平和能力,树立行政行为受法律约束的观念,树立国家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
政府常务会议会
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
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
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
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加强
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把
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
评价的重要内容、将领导干部学法和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将领
导干部学法用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法治管理水平、促进经
济社会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发挥领导干部在法制宣传教育
中的率先垂范作用。
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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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公务员要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
专门法律知识学习
,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
究的现代法治观念,
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
能力。
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
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促进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
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制度,
将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作
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专业执法人员要实行执法资
格证制度,
持证上岗;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加强青少年法律知识的
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
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有效开展“送法进校园”、“带
法回家,小手牵大手”、“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推进青
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宣
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
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和安全防范工作,
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进法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聘任工作规范化。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年龄
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
制教育。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
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
惯;大中专学生要突出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
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建立和完善学校
、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
教育基地、绿色网吧、模拟法庭、法制长廊、法制漫画等形
式,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继
续抓好校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
力量,共同关心、爱护、教育青少年一代,做好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
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
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
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把依
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
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事业单
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
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渔)民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农(渔)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农(渔)村
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讲
授与农(渔)村、农(渔)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知识,培养和增强农(渔)民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
活动的能力。积极化解农(渔)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渔)
民的合法权益,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向农(渔)民普及法律知识
;继续开展对农(渔)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形
成长效机制,培养农(渔)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
农(渔)村
“法律明白人”
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
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
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治
观念,
促进和谐、平安北海建设。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北海市“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
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
和各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县区、部门、单位和行业五年
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
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
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
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六五”规划实
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
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机制和
工作机制。

1.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
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工作汇报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
建设,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各级普法依
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
任务的落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
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
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的目标管理。

2.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
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的原则,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
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建立和实施行业、部门工作人员
和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制度;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负责领导
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
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
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大众传媒的
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司法、执法过
程中以案说法,辨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和
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认真组织好各类普法
对象的考试考核工作。考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年度考评档案,领
导干部的提拔及年度公务员评优秀等次要同普法考试结合起来。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农
(渔)民、外来务工人员每年组织考试(考核)一次(外来务工
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合格与否作为干部提升、职
工录用、劳动就业的重要条件。

(二)抓好队伍和阵地建设

队伍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方向,建立一支覆盖城乡有所作为的法制宣传队伍,继续保持专
业普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格局,重点发展普法宣传骨干
队伍。
各单位设一名普法联络员,坚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
提高法制宣传教育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法制宣传教
育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
普法联络员队伍的作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五”期间利用公益岗位努力实现一村一名法制宣传员的目标。

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强
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园地、基地、传媒和服务阵地建设,组织协调
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栏目,结合法治实
践,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
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办好北海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
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市党校作用,每年要举办处
级或科级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班,结合本地实际,对依法治市、依
法行政等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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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考评体系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
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
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
保证规划的
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取得明显效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
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
度经费标准,要把普法教育的专项经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费
与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日常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
保障,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
筹安排相关经费,
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宣
传器材和设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主题词:普法工作  规划  通知

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201198日印发

(共印 5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