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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关面对1328吨“洋垃圾” 坚决“退货”
来源:北海晚报 北海海关 人民网   浏览次数:7234   发表时间:2020-01-06 17:06

       2019年12月24日,北海海关办结2起进口固体废物违规案,责令退运固体废物共计1328吨。



    据海关关员介绍,该2票涉案货物源自中东阿曼,由上海某公司于2019年3月以一般方式申报进口,申报品名为“高碳铬铁”,分别净重378吨、950吨。根据海关监管部门实施现场查验,进口货物可能存在固废风险。后经两次送检鉴定确认,该2票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高碳铬铁主要用于不锈钢生产,因涉案2票货物含“铬”比例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在提炼生产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相关规定,海关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将货物退运出境。



    据北海海关介绍,2019年12月18日起,海关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9”专项第三轮集中行动正式打响。这是继2018年连续5轮次高密度、集群式、全链条集中打击后,海关总署2019年开展的第三轮集中查缉洋垃圾走私行动。



什么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7年7月27日就印发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通过持续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口、运输、利用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彻底堵住洋垃圾入境。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补齐国内资源缺口,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为什么要坚决对固体废物说“不”?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王永好告诉我们,早期国内人均垃圾生产量比较少,环境容量能够消化处理“洋垃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内也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环境承载力有限,环境问题就显现出来了:



    一方面,“洋垃圾”囤积在我国境内,由于处理方式不当,它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明显。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会污染大气环境,酸浸、水洗废物会危害水体、土壤环境,直接丢弃、填埋更是加重环境负担。
另一方面,“洋垃圾”会损害经济结构。低端产品如果源源不断供应,从垃圾回收企业到制造企业再到消费者,每一环都有利可图,就无法倒逼“散乱污”企业转型升级。

进口固体废物不仅严重污染环境

而且是违法行为!



    走私进口禁止类固体废物属于违法行为!进口限制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报批、申领、备案等相应手续,合法进口、合法使用。下一步,全国海关将进一步严密监管,对固体废物实施“三个100%”的查验措施,进一步加大与环保、质检、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严厉持续打击固体废物走私,坚决将走私固体废物“洋垃圾”堵在国内之外,全力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