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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医患纠纷成功化解
   浏览次数:65923   发表时间:2020-03-06 15:22

    

    2月7日,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经过不懈努力,圆满解决一起因手术意外而引起的医患纠纷,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共识并签订调解协议。

    121日,市医调委接待了一位神情焦急的投诉人,他称,82岁的父亲因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117日在市某医院做经尿道前列腺钬激光+电切微创手术,术中膀胱爆炸,大量出血,后剖腹探查作膀胱修补,术后因失血性休克病情危重,转到上级医院ICU治疗。患方认为医方手术存在过错,要求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调解员叮嘱投诉人继续跟进救治,视患者治疗情况再议调解赔偿。

    23日上午,投诉人再次前来反映称,经上级医院抢救无效,他的父亲已于21日去世,医方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尽快通过调解得到赔偿,让父亲入土为安。调解员建议患方与医方协商,先作尸检明确死因后,再考虑其他事宜。接下来几天,调解员多次与患方、医方电话沟通,征求医患双方关于尸检的意见。患方回应,患者死亡是因医方手术失误造成,不同意尸检,并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调解员告知患方,依照《北海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所要求的赔偿金额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5日,患方明确拒绝医疗事故鉴定后,递交调解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调解员暂时不组织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而是以电话协商,统一当事人双方的意见。随后,调解员向市司法局相关科室领导汇报该案情况,并按照上级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灵活方式调解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由于患方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和和证据材料,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指导。26日,医患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市医调委递交调解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市医调委当日作出受理调解决定,并有序地开展各项调解工作。

因患方申请人人数较多,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全部到场面对面调解,调解员通过网络指导患方当事人办理和完善相关授权委托手续。随后,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医患双方协商、征询意见。医方经研究讨论,决定尊重患方不作尸检及医疗事故鉴定的意愿,同意通过市医调委的调解,给予患方适当的赔偿。患方也表示,愿意与医方在真诚、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谅解。

2月7日,经调解员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背对背双向调解,医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医疗费等相关经济损失。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医方履行了协议书的付款义务。从医患双方提交调解申请书到结案,该案只用了两个半天的时间,就圆满解决了纠纷。经电话回访,医患双方对该案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