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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质监局局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
浏览次数:10864 发表时间:2015-05-18 11:22
2015年5月14日,合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海市某肥业公司诉被告合浦县质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合浦县质监局局长冯协臣出庭应诉。这是今年首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2014年7月,合浦县质监局对北海某肥业公司生产的肥料抽样检查时,发现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遂判定产品属于一般不合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年12月,质监局对肥业公司生产的涉案不合格的15吨肥料处以货值金额50%的罚款6750元,并对责任人罚款5000元。但肥业公司不服处罚,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并返还罚款13500元。庭审当天,合浦县质监局局长冯协臣出庭应诉,该局二层机构8名负责人集体旁听案件审理。
对于首次出庭应诉,冯协臣提到:“现在民告官在老百姓的心中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作为民告官,老百姓能够起诉,这说明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也高了,同时也要求政府部门的依法水平也要相应提高。”
(撰稿:梁龙全、李雪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