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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北海市“六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北法治办〔2011〕12号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浏览次数:12858   发表时间:2013-02-27 11:25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建北海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学理论教学和法制宣传调研,对全市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组织举办法制讲座;

 (三)参与各级普法部门举办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编写法制宣传材料;

 (四)参与新闻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

 (五)完成普法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务。

  二、工作方式:

  讲师团成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市依法治市办统筹安排。各级普法部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委会,需要邀请讲师团成员为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应提前10天向市依法治市办提出书面申请,市依法治市办根据申请单位的意见协调安排。

  三、 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任期:

 (一)任期为五年;

 (二)任期期间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市依法治市办提出申请,市依法治市办将适时对讲师团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要自觉加强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

 (二)讲师团成员要按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精心准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

 (三)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拒绝市依法治市办的工作安排。因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误工作,应提前报告市依法治市办;

 (四)讲师团成员要协助市依法治市办了解和掌握普法工作动态,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反馈;

 (五)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附件:北海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北海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团长:  李贤    北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团长:唐倩    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子跃  北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许强    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研究室主任

       邹冈谷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委员

邓军彪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兵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

金忠楚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冯华冠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顾裕钰   市委党校讲师

许旭     市委党校讲师

冯日阳   市法律援助中心代主任

肖龙     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

姬伟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

钟诗青   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李红梅   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

李满穗   广西海鑫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春贵   广西广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荣龙   广西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廷广   广西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建民   广西桂鸿凯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