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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17444 发表时间:2020-09-01 11:24
北司发〔202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要求,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北海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0年9月30日前。
三、立项申请内容
(一)规章名称;
(二)制定规章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有关的法律依据;
(四)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五)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六)起草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的,应当附着规章初稿。
四、反馈方式
请填写《2021年度北海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征集表》,并附上有关材料,纸质版送至西南大道340号市司法局立法科(8楼805室),电子版发送至 bhssfjlfk @163.com。
联 系 人:赵洪莉
联系电话:3156542、18507799628
附件:2021年度北海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征集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