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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知识宣传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6481   发表时间:2020-12-16 15:47


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531日通过,自201881日起施行。《条例》共532条,其中,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壮语文使用要求、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等。第二章学习和使用,主要规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总体要求、规范化和标准化及信息化建设、双语教育、专业和课程设置、教师培养、干部双语学习、汉壮文字同时使用、诉讼使用、文字规范使用、禁止性规定、在公共服务机构的使用、在重大活动的使用、在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使用、公务员招录、职称评聘、文字翻译等方面的要求。第三章研究和保护,主要是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人才建设、研究创作、开发促进、抢救保护和社会参与作出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具体行为及应受何种处罚,处罚的对象,处罚的裁决机关。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本《条例》的施行时间。《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广西民族语文立法取得历史性突破,标志着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一个依法保障、规范管理的新阶段。

三、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是: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构建积极健康的五种宗教关系包括:

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五、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核心:

1、基本特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核心: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六、两个共同: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七、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八、五个认同:

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