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关于印发2021年北海市持续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案的通知》(北营商通〔2021〕1号),做好化营商环境涉及行政执法指标工作,我局已于6月10日出台《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今年重点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北司发〔2021〕53号)。现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最新要求,请各单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以便作为评估台账,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说明
(一)材料目录
1.北海市XX委(办、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说明;
2.北海市XX委(办、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的说明;
3.北海市XX委(办、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说明;
4.北海市XX委(办、局)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说明。
(二)内容要求
工作说明应当包括数据、文件名称(文号)、措施、成效等。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的最新要求,数据要求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工作说明请用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文件格式为PDF。
二、需要提供的数据
请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的行政执法数据。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在11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dk3139372@163.com。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北海市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的排名,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整理好相关材料。我局也会将相关材料收集情况及时报告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和市营商办。
附件:1.北海市XX局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统计表;
2.北海市XX局行政执法决定统计表。
2021年11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