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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司法简报 第十期
   浏览次数:10050   发表时间:2012-10-30 11:28


北海司法简报

第十期

(总第381期)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编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自治区司法厅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

《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

为深入了解《律师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4月26日自治区司法厅执法检查组一行三人在自治区律协秘书长严丽萍的带领下到我市检查、指导并召开了座谈会。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我市市直及县、区的6个律师事务所,通过查、看、听的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卷宗材料和2011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还询问了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等问题。座谈会上,方诗生副局长从五个方面汇报了我市《律师法》的执行情况:一是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历年来注重抓好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严把新律师“入门关”,开拓性地制定了律师执业评价机制;同时紧紧围绕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及“三大行动”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宣传活动,全市律师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律师恪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违规违纪办案的投诉减少,有效投诉为零。二是切实转变管理方式,立足为律师办实事的出发点,强化管理者的服务意识。例如:协调市人社局为全市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开通绿色通道,解决了老律师二十多年社保补办的难题等。三是加强对县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县(区)司法局对律师工作的管理职能。四是加强对律协工作的管理指导,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去年,通过对本市律协过往两届工作的总结,认真指导市律协做好换届工作,主动推进市律协的各项工作。五是首次启动《北海市律师执业评价机制》对全市23家律师事务所和178名律师进行了执业评价和2011年度检查考核和备案工作。方诗生副局长还指出了我市近年来在《律师法》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对个人所及分所的管理有待规范;律师执业许可门槛过低,出局门槛过高,不利于行业管理;公民长期从事有偿代理的问题应当在立法中予以制止,相对保护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专属性。

检查组听取汇报后,对我市贯彻实施《律师法》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严丽萍秘书长在总结这次检查工作时谈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历年来对贯彻实施《律师法》所开展的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主要体现在: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队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到位,勇于探索和创新律师工作管理机制,在全区率先制定、实施《律师执业评价机制》,卓有成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诚信档案归档全面,查找便捷,社会效果显著;努力为律师办实事,畅通律师参加社保的渠道,值得在全区推广。二是我市律管、律协“两结合”管理紧密挈合,律师协会工作活跃,充分体现了行业协会的生命力。三是在我局的监督管理下,律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观念逐步增强,执业行为不断规范,在依法治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运行有序,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执业环境氛围良好。严丽萍秘书长对我市律师管理工作赞赏有加的同时,也对我市的律管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律师法》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能正确充分地认识律师的地位和职能作用,在润物无声中使公、检、法等执法人员能正确认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对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为律师行业提供更好的执业环境。

市司法局公律科林丹、钟琼

责任编辑:林德红        校对:林德红       排版打印:李书燕

自治区司法厅赵波厅长、司法厅办公室。

市领导:王小东书记、周家斌市长、莫亦翔副书记、伍国辉书记、

毛艳琼副市长。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各兄弟地市司法局。

本局领导、各科室、各县(区)司法局、自存。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