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
建议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到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北海市公证处现场办事,能缓则缓,即办即走。倡导通过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可采取“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的方式办理。
(一)网上办
1、当事人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登录“广西法律服务网”提交申请资料。
(二)邮寄办
1、如需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寄往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地址:北海市中山东路213号市机关第二办公区,邮政编码:536000,业务咨询电话:0779-2020151)。
2、如需提交公证申请材料的,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写明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将材料寄至北海市公证处(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公证处,邮政编码:536000,业务咨询电话:0779-3089040),我们将及时查收每一份申请材料,并与当事人预约办理。
(三)预约办
对于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的市民朋友,建议您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电话实名预约,拨打窗口咨询电话,备齐申请材料,等候工作人员与您预约好时间后到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北海市公证处办理。对于办理的结果,可根据您的需求提供邮政寄送服务。
1、法律服务热线:12348
2、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咨询电话:0779-2020151
3、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779—3156531
4、北海市公证处窗口咨询电话:0779--3089040
二、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请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对来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实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联查,未能出示“三码”信息的人员要进行登记相关信息。进入时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自觉维护良好秩序。办完业务以后,请尽快离开,不要逗留。
办理业务过程中,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隔位就坐,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喧哗、不扎堆。请您离开时,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走,或丢弃至密封垃圾桶。
亲爱的市民朋友,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