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关于陈以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次数:22085 发表时间:2022-04-15 17:56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以梅同志(女)任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装备信息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琼同志(女)任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装备信息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海市司法局一级科员职级;
任瑞同志(女)任北海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2年3月31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印发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