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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专栏】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北海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践行初心使命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28954   发表时间:2022-05-11 18:01


 

曹艳群,女,瑶族,广西资源人,1985年2月出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生前系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21年12月15日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年仅36岁。

曹艳群同志从检13年如一日,长期扎根桂北边远贫困山区司法办案一线,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和忘我的精神状态投入政法事业,为维护公平正义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她生前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荣获“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资源县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所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曹艳群同志去世后,中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桂林市委分别追授曹艳群同志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曹艳群同志是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代表。

北海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要认真学习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勤勉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进一步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品质北海作出贡献。

一是学习曹艳群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崇高信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自觉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党的崇高事业,深刻学习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是学习曹艳群同志践行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中装着人民,工作为了人民,时刻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始终同心共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学习曹艳群同志勇于担当、拼搏奉献的敬业精神,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始终保持对司法行政事业的不懈追求,对本职工作的深钻精研,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四是学习曹艳群同志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始终做到严以修身律己。强化党性修养,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