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6年7月22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要闻 > 工作动态
正文
打印
北海司法简报 第二十七期
   浏览次数:9995   发表时间:2012-10-30 11:28

第二十七期

(总第398期)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编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目 录

我市召开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现场会

                                                          溺水身亡闹纠纷  司法调处终和解

我市召开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现场会

为了总结、交流和推广我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9月19日,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现场会在铁山港区南康镇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到会指导,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现场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炳腾主持,市司法局局长李贤对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并部署下一步矛盾调处工作。铁山港区区长余兴国到会致辞。市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区司法局长、全市各乡镇司法所长等10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

与会代表首先参观了铁山港区南康镇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随后在镇政府礼堂观看了铁山港区调处矛盾纠纷专题片。铁山港区司法局、合浦县司法局和银海区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分别就各自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伍国辉充分肯定了这次现场会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一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切实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维稳工作;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伍国辉强调指出,当前我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担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各个部门和身处基层一线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互相学习,相互借鉴,把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开来。大家要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牢记我们服务的宗旨、肩负的使命和工作的目标,切实担当起责任,集中精力,汇集人力,形成合力,真抓实干,全面深入地把矛盾纠纷排查出来,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知民情、察民意、帮民困、解民忧、疏民怨、安民心。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李贤局长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开展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提了三点要求:一是立足本职,排查到位,妥善化解,实现稳控目标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及时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绝不留死角,做到认真排查,不马虎;重点排查,不放过;全面排查,无漏洞;监督检查,要到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下大力气,在第一时间化解。通过切实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和“三个确保”目标。二是发挥优势,创新机制,强化合力,保证基层长期稳定。下一步要全面推进“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社会创新管理平台创建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基层农村“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确实做到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是对照检查,认真落实,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

据了解,铁山港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突出地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维稳工作,实现了稳定和发展双突破,在大工业、大港口、大通道和上百个中小工业项目建设中,完成了文明征地3万亩、和谐搬迁6千多户,确保了“三个不发生”,即没有发生一起因征地搬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征地搬迁引发的集体性上访,没有发生一起因征地搬迁群众阻碍项目施工的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跨越发展。铁山港区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这次现场会上得到了全面推广。

(北海市司法局基层科 吴燕东  政治部 蔡振舟)

溺水身亡闹纠纷  司法调处终和解

2012年9月13日上午11时,11个外地人突然冲进营盘司法所办公室,其中几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还冲着工作人员大声嚷嚷:都死人了你们还在这坐得住,我要找你们领导……

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一边耐心地劝说来人,一边招呼大家坐下喝水休息,经过工作人员将近五分钟的努力,来人的情绪渐渐平静,局势才得以稳住。经过询问得知,这11位外地客人来自贵州省剑河县南哨乡南甲村一组,他们的亲人张忠想于一个月前到铁山港区营盘镇一船主曾某的摸螺船上从事水下作业,2012年9月10日下海作业时因供氧机器出现故障导致身亡,双方为张忠想的死亡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工作人员在听完死者家属的诉说后,将其所反映的情况作了详细的记录,并组织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对该事件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过对营盘镇营盘社区(居)委干部、对方当事人和有关知情人的走访调查以及营盘边防派出所提供的事件信息得知,张忠想确系在曾某的摸螺船上从事水下作业,于2012年9月10日下海作业时因供氧机器出现故障导致身亡。事故发生后,船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北海市公安局法医也对死者的死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系溺水身亡。之后,死者家属向曾某提出了4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而船主曾某认为死者家属漫天要价,只同意赔偿2万元。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眼看一场武力械斗在所难免。

在了解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真实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面对面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死者张某与船主曾某是否属雇用关系。死者家属认为,张某系曾某雇用在其摸螺船上从事水下作业的,双方系雇用关系;而曾某却辩称,他和死者之间不属雇用关系而属于合作关系,而且他们之间一开始就协商好的,他们之间也没有签定任何的雇用关系劳动合同,所以事故责任应双方各负一半。在激烈的争吵中,双方均没有表示让步的意愿,矛盾逐渐升级。看到如此情景,工作人员只好劝说双方先回家。

第二天,工作人员对从事这一行业的船主和水下作业者进行了走访后得知,这一行业的船主和水下作业者都是以这种合作者的形式进行,双方之间并不存在雇用关系。鉴于这样的事实,工作人员第二次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工作人员并没有让双方面对面,而是分开谈话。对死者家属方,工作人员将走访调查的事实和结果告知他们,并对他们进行了安慰和劝说;对曾某方,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法律教育和劝说,之后,才让对方面对面地坐下来谈话。这一次,双方的情绪平稳了许多。死者家属方同意将赔偿金额定为30万,曾某也同意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最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仍然相差太远,工作人员只好结束了本次调解。本次调解结束后,太阳刚一落山,工作人员就马不停蹄地分头找双方当事人谈心。他们从情说到理,再从理说到法,耐心地给当事双方做思想工作。说服教育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当工作人员分别回到办公室时,面对面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此时时针已指向夜里十一点。

2012年9月17日上午9时,工作人员第三次组织双方召开了调解会。调解会只用了30分钟,双方就达成了和解,并最终签定了赔偿协议书:曾某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张某抚恤金、火葬费共54000元,张某今后不能再因此事要求曾某方支付任何费用。至此,一场可能因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流血事件被平息了。

(铁山港区司法局营盘司法所 林海英)

责任编辑:董莹        校对:董莹       排版打印:李书燕

自治区司法厅赵波厅长、司法厅办公室。

市领导:王小东书记、周家斌市长、莫亦翔副书记、伍国辉书记、

毛艳琼副市长。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各兄弟地市司法局。

本局领导、各科室、各县(区)司法局、自存。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