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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浏览次数:17320 发表时间:2021-03-15 17:23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落实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 抓紧完成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15号)的要求,我市发布了《北海市司法局关于落实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 抓紧完成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北司函〔2021〕93号),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推进情况、抓紧完成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清理,我市现存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与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