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3年6月6日
本 期 目 录
★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暨普法联络员培训会议要求:高标准、高责任、高质量迎接“六五”普法中期
检查
★北海市工商局三个创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让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
——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第二看守所工作站挂牌成立
★北海市公安局出台奖励办法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暨普法联络员培训会议要求
高标准、高责任、高质量迎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各项工作。5月31日下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北海佳家酒店1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暨普法联络员培训会议。
会议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金忠楚主持。全市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普法工作的副局长、法宣股长,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和驻市单位的普法联络员以及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共150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叶献玑在会议上对全市“六五”普法启动后的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对“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李贤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进行了动员讲话。
会议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布置,高标准做好迎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准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把“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和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高度,充分认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及早部署,抓紧时间、集中人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加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检查督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中期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会议强调,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正视问题、扬长补短,高责任调整好“六五”普法工作思路。把握好这中途休整、中期检查这一契机,在中期检查期间,对前两年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回顾,开展仔细的自查。在回顾和自查中认真总结和查找我们的工作哪些地方做得好,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哪些属于经验,哪些属于教训。正确的要坚持,要推广,不对的就要纠正,要补课。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落实措施,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二是树立典型,做好亮点推广工作;三要调整思路,做好科学谋划工作。通过中期检查进一步理清好工作思路,调整好工作部署,落实好相关措施,全面完成好“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
会议号召,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一线的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振奋精神、提升能力,高质量完成“六五”普法的各项任务。既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求真务实,戒骄戒躁,又要振奋精神,乘势而上,以争创一流业绩的勇气和干劲努力开拓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希望每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在提升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上,要正视自己的知识、能力与任务需要之间的差距,增强学习的紧迫性,善于吃透上级精神,准确把握动态,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做到勤奋学习、善于工作、有所作为,为全面完成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与会人员还现场观摩了基础工作做得较好的北海市国税局、统计局、地税局等几个单位较为规范的档案台账。同时,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对联络员提出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有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力使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同志能看得懂、做得出、整得好普法台帐。会议结合现场观摩,营造了浓厚的典型引路、先进促动氛围。
此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总结全面实在,部署具体可行,为全市迎接好全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梁永贝 廖迪)
北海市工商局三个创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工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北海市工商局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创新领导干部学法方式,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北海市工商局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做到法制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制定了《北海市工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试行)》,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学法按计划组织实施。根据总局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大力加强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保持经济良好发展势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按照北海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将与工商部门的工作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内容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党组中心组学法主要采取专题学法和会前学法的方式进行。每年至少安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至少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或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各1次。除专题学法外,凡会议议题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开始研究议题前由有关科室讲解或说明议题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讲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创新执法人员法制教育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培训、脱产培训、讲座培训、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执法资格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参加了8期全区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参加培训干部达80余人次;全年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85期(次),参训人数4785人(次)。对全系统内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了4次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达100%,合格率为100%。通过培训、考试,使系统内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工商局通过安排科室负责人在党组中心组学法会上向局领导辅导解读本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使科室负责人自觉加强学习,从而带动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北海市工商局在本局新建网站开设“今日学法”栏目,收集典型案例,进行案例分析,以案学法,提高全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了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
创新群众法制宣传方式,营造与法治工商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北海市工商局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个私经济宣传月等重要活动日,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逐步形成与法治工商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今年开始,北海市工商局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在北海工商官方微博、微信上开设“工商法规”、“工商要闻”、“工商知识”、“工商提醒”、“基层动态”、“消费警示”等专栏,帮助群众解读工商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措施等信息,加大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其中315微博直播、商事登记改革、网络交易、合同规范等内容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热议和转发,营造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市工商局 曾坚)
让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
——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第二看守所工作站挂牌成立
5月23日,北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第一、第二看守所工作站分别挂牌成立。这意味着因触犯国家刑律被临时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此举是北海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重要举措。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政府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让人人都能享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将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告知其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等权利,免费为他们及前来探访的亲属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被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的权利,切身感受到国家并没有抛弃他们。工作站的成立,有利于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利于促进犯罪的人在今后的审判、监管中服判、服管和积极改造。
市司法局副局长覃闯、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健、公安局副局长徐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揭牌仪式,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揭牌。
覃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看守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新修改刑诉法的具体要求,工作站的同志要认真为在押人员提供好合法正当的法律服务,真正让工作站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悉,近年来,市司法局为了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群,形成社会全覆盖,积极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先后在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与多部门、团体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通过开通网上申请,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措施,使法律援助的范围得到不断扩大,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受益的人群越来越多。
(市司法局 冯日阳 蔡振舟)
北海市公安局出台奖励办法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年一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学习型公安队伍,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培养、储备执法工作所需的法律人才,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5月29日,北海市公安局印发了《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暂行规定》,鼓励支持在职在编民警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为参加考试民警提供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公安网站建立题库,组织培训,邀请专家对报考民警进行专门辅导。同时,明文规定:凡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在职在编民警除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报销当年参考的报名费用以及必备的考试教材费用外,还纳入全市公安机关人才库管理,在工作岗位安排、法制员选聘以及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这一暂行规定激发了广大民警报名参加考试的热情,是法律职业中公务员高层次学法用法的新举措,为提高政法队伍整体专业素质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曹慧怡)
责任编辑:曹慧怡 校对:廖迪 排版打印:廖迪
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
呈:王小东书记、周家斌市长、莫亦翔副书记、伍国辉书记、 周原生副主任、袁健晖副市长、滕朝祥副主席。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
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 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大法制委、 市政协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县 (区)党委、政府、各兄弟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发: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
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自存。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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