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叶法官的付出,这段经历让我真切感受到法院为民办实事的温暖。”近日,申请执行人黄某某来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给叶雪玉法官团队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2005年,黄某某与梧州某机械公司因合作道路施工工程产生纠纷,黄某某为此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015年2月,黄某某向北海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梧州某机械公司所欠工程款及利息、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共计百万元,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截至2018年,黄某某的债权仅实现12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5年多后,黄某某来到北海市中院执行局提交新的财产线索:梧州某机械公司对北海某公司享有到期债权。
2023年2月,法院核实财产线索后再次恢复该案的执行,第一时间冻结并划扣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银行存款3.5万余元。同时,执行法官叶雪玉查明梧州某机械公司在法院有另案应得执行款,随即发出参与分配函。
因多个债权人同时参与该执行款分配,梧州某机械公司应得的执行款无法足额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叶雪玉法官积极联动另案承办法官及相关债权人,并邀请各方债权人座谈协商。“如果不能足额清偿我的债务,我拒绝参与这笔款项的分配。”协商过程中,黄某某一再反对不足额分配的协商方案。
考虑到该案查控财产十分不易,如不能及时分配,各方当事人的债权都难以“变现”。为此,叶雪玉法官多次与黄某某沟通,释明及时分配财产的意义,最终促成各方债权人就上述款项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这一次的执行款分配,黄某某实现了29万余元的债权。“太感谢你们了!”黄某某向叶法官团队赠送了一面锦旗。后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再次“终本”。
“申请执行人的这面锦旗,不仅是肯定,更是一份激励。虽然案件再次‘终本’,但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立即恢复执行。”叶雪玉说道。
不久,该案执行迎来了新的转机。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希望法院解封该公司账户以便于经营。叶雪玉法官抓住时机积极劝说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主动履行剩余债务,避免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影响正常经营。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梧州某机械公司表示,申请执行人主张的200多万元债务太多了,公司实在无力承担,希望申请执行人可以给予部分减免。
既要纾解企业经营困难,也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平衡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这给执行法官出了一道难题。叶雪玉法官多次联络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寻求案件了结的平衡点。最终,黄某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115万元的金额达成和解。
“这笔钱我追了很多年,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法院帮了大忙,一直坚持执行,让我拿到剩余的款项。真是太感谢了。”在叶雪玉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云庭”系统实现线上视频会面,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承诺分期履行债务,双方“握手言和”。8月15日,梧州某交通实业公司、梧州某机械公司按和解协议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该案历经10余年终于执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两面锦旗,见证了北海市中院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初心,也见证了该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办好每一起案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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