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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医好”企业多年“心病”,护航企业良性发展
   浏览次数:8145   发表时间:2023-09-11 11:01

“感谢周法官团队,钱终于到账了,帮助我们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北海市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修造公司”)代表握着周春燕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9月6日,船舶修造公司向北海市银海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周春燕团队送上一面写着“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

2000年10月,船舶修造公司依法获得位于某村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后因行政区域变更,政府需收回某村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作为城镇住宅用地。2018年9月,广西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涉案土地,并与土地征收中心签订了《委托合同》,约定房屋、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费用均由投资公司承担,并按照约定时间发放、保证补偿费用的落实。船舶修造公司的涉案房屋在补偿范围内,该公司曾多次催促但至今未收到补偿款。

今年6月,周春燕法官接到案件后仔细翻阅卷宗,梳理案件矛盾点,寻找纠纷化解办法。周春燕法官认为,该案虽然是一件行政案件,但是她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了一个可以用来作为调解支点的信息,就是投资公司若现在及时核拨涉案补偿款对于他们来说更有利。因此,通过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一次性解决本案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

通过一次次地沟通,一次次地释法说理。最终,投资公司同意分期支付涉案补偿款。6月30日,在周春燕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投资公司于今年7月31日前支付船舶修造公司房屋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00000元;剩余489520元于今年8月31日前支付完毕。至此,困扰船舶修造公司多年的心病彻底“医好”,企业眼下的困难也因为这笔入账得以化解。